关于集团
首页 >> 关于集团 >> 企业文化 >> 党群工作 >> 党务公开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的通知
所属栏目: 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2/6/19 13:26:52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的通知

鲁国资纪函〔201211

各省管企业纪委: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决定,追授陈超英同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其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鲁纪办发〔201212号)要求,现对学习宣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部署。

陈超英,女,汉族,19584月生,福建泉州人,生前担任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是中建五局党委第五、第六届委员。2011613日,陈超英在慰问职工家属返程途中发生车祸,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3 岁。陈超英同志参加工作35年来,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忘我的敬业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她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认真履行纪委书记职责,顶住压力查处多起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和党纪国法尊严;她情系职工、一心为民,尽心竭力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与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被职工誉为大姐书记;她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未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她积极向上、热爱生活,走到哪里就把欢声笑语带到哪里。2011年,湖南省委追授陈超英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全国总工会追授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省管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组织深入学习、大力宣传陈超英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形成学先进、争一流、做表率的浓厚氛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根据自身思想工作情况,认真对照先进找差距,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在学习宣传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实际,做好结合文章。一要与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以及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相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上来。二要与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充分展现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品格和崇高风范,树立和维护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忠实履行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三要与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相结合。以学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为动力,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省管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纪委   

201265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21 鲁ICP备05015322号 综合查号台: 0531-114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0616号